南昌市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评优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激励各住培专业基地积极开展工作,激发我院教师参与住院医师带教工作热情,更好地做好住培工作,提高住培质量,根据江西省卫健委住培评优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时间及对象
(一)评选时间:每年1月份。
(二)评选对象:各专业基地管理者(包括基地/科室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承担住培带教工作的指导医师、各类住培学员。
(二)名额分配:
按照各专业基地管理者为轮转科室总数的10%、指导医师为具有住培师资证的临床指导老师总人数的5%,住培学员为在培各类学员人数的10%(其中一年级学员不参评)进行评优指标分配。省级及以上评优,遵循院级评优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二、申报评选条件
(一)优秀专业基地/轮转科室管理者(包括优秀专业基地/轮转科室主任、教学主任、基地秘书)
1.热爱住培事业,敬业负责,严于律已,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关心在培住院医师的成长,做好思想工作和生活指导,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及时反馈各类信息。
3.积极配合医院住培评估及各项工作,住培专业基地评估总评成绩优异。
(二)优秀指导医师
1.热爱住培事业,敬业负责,学风严谨,严于律已。
2.关爱住培学员,对学员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创新带教方法和理念。
3.工作办法严格落实,过程管理严谨规范、带教工作质量优秀。
4.住培学员满意度高,年度无投诉。
(三)优秀住院医师(即住培学员)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尊重师长,诚实守信,工作勤奋,学习刻苦,进步显著。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基地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医疗差错事故,无病人投诉。
3.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成绩优秀。
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宣传住培制度,主动参与基地住培管理工作、热心帮助其他住培学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者(医德医风办公室、教学部);
2.本年度无故旷工一天及以上者(人事科、教学部);
3.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处分者(监察室)。
四、评选流程
1.个人自愿申报、基地或临床轮转科室推荐,按要求填写评审推荐表(见附件1-3),同时提供包括本年度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支撑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确认,提交的业绩材料有效时间为上一年度1月-12月;
2.评分采取由高到低方式进行排序确定各组优秀住培推荐人选;
3.评审结果报医院办公会审议;
4.医院办公会审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5.奖励表彰:医院对优秀住培人员进行公开表彰,奖励标准按照教学奖励办法执行。
五、评优结果的应用:
住培评优纳入科室年终绩效考核以及个人职称晋升、聘任等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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