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一医院拟对危险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市场询价
三、项目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及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危险废物(液),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集中处理。具体包括:
废药物药品HW03(900-002-03)、
实验室废液HW49(900-047-49)、
废化学试剂瓶HW49(900-047-49)、
废剧毒化学试剂HW49(900-047-49)、
废无标签化学试剂HW49(900-047-49)、
废普通化学试剂 HW49(900-047-49)】等。
2、供应商应具备处理危险废物(液)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3、供应商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医院收取危险废物(液)。
4、供应商向医院提供预约式危险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
5、供应商递交的报价单需列明报价明细及总价,报价明细包括:危险性废物处置单价、运输服务单价。
四、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不具备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资质,供应商可委托第三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应商与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复印件。
五、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按危险废物(液)的每公斤单价(含运费、现场分拣、整理、搬运废物的人工费用、设备租用费等)报价,医院不接受处理过程附加的其他费用。
3、报价方式: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后的报价单扫描件一起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8862308@163.com。
南昌市第一医院护理部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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