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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一医院低温冲击镇痛仪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量: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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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一医院低温冲击镇痛仪市场调研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K22

低温冲击镇痛仪

1

70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名时提供的规格型号须与谈判现场提供的规格型号相一致。属于耗材类产品,必须提供江西省医保价格及医保代码,属于高值耗材类产品,不接受无医保码产品报名;

(2)近3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3)为方便审核,请把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报名设备型号、报名设备注册证的注册人名称、注册证编号的情况一览表附在报名文件第一页;

(4)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5)所投所有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殊产品除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耗材)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

(8)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11)公司同类业绩佐证材料及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规模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20)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14-19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三、市场调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2)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3)该产品5分钟PPT介绍用U盘拷贝带到谈判现场;

(4)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5)FDA证书、CE证书;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三副,密封。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小型设备及耗材请务必携带样品至谈判现场。

四、报名时间:2024612日至2024年618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老食堂八楼805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0791-88862286(李老师、孙老师、周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1

低温冲击阵痛仪  参数:

1、仪器尺寸:长×宽×高 = 450mm×450mm×1090mm(±10mm)

2、≥5.5英寸触摸屏,防刮花设计,中文操作界面。

3、智能化开机自检程序,安全、准确、一键式启动模式。

4、整体外壳采用高强度铝合金。

5、自带安全转运轮。

6、电气安全符合GB9706.1-2007要求。

7、气瓶符合GB 11640-2011标准的铝合金无缝气瓶。

8、CO2输送管长度≥1000mm。

9、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10℃~+31℃。

b.   相对湿度:30%~75%。

c.   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10、内置蓄电池,无外接电源条件下可连续工作6小时。

11、工作时间显示范围:15s10min,步进15s,允差±5%。

12、可预设工作时间,当到达预设时间时,治疗枪后端警示灯亮起。

13、可实时智能监测治疗部位的皮肤表面温度,并显示温度值。

14、工作温度显示范围不窄于0℃~40,允差±1.5℃。

15、喷射气体流速为2.0g/s3.3g/s。标准操作下30秒内可使皮肤表面温度降至4℃以下。

16、气瓶、输送管道、管道连接接口处采用耐高压及防气体泄漏结构。

17、治疗枪反馈控制、指示系统与操作者视角一致,实现治疗时间、皮肤的最佳治疗温度、皮肤温度过低的预防掌控。

18、治疗枪头前端设有非闭合圆弧形保护架,以插拔的方式嵌入,防止碰触、撞击、污染,对LED灯、喷头、温度传感器等进行全面的保护。

19、具有安全密码锁定设备功能,避免非人员操作。

20、安全保护机制: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治疗时自动开启,在监测到温度为﹢4℃及以下时,治疗枪后端警示灯亮起;-1℃时,喷射气流自动停止,并发出报警声。

21、采用节流膨胀制冷法,使高压液态CO2通过治疗枪喷孔而绝热膨胀形成固态CO2(干冰)产生﹣78℃低温,干冰升华引起皮肤快速降温。

22、设备保质期3年。

 

磁振热治疗仪  数量1台

磁振热治疗仪  参数:

1.   采用磁场、振动、温热三种物理因子相结合进行同步治疗;

2.   独立四通道输出,四通道参数可独立调节,可同时治疗四个患者或部位,节约治疗时间提高临床效率。

3.   磁场强度: 磁感应强度在10mT~50mT的范围内可调,步长为10mT,误差为±10%;

4.   振动频率:

(1) 单一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四种频率可调,误差±2Hz。振动时间2s,振动周期2s、3s、4s、5s可调;

(2) 多频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循环扫引,误差±2Hz。振动时间5s,振动周期10s、12s、14s、16s可调;

5.   治疗温度40℃、46℃、52℃、58℃共4级可调,精度:±3℃;

6.   颈肩型、标准型、膝肩型三种治疗导子可供选择;

7.   无热模式,适用于炎症损伤急性期治疗;

8.   软件含有内置处方,具有三种治疗模式共13种处方;每种处方又分急性、亚急性、慢性期分别有对应不一样的磁场强度、温度、振动频率参数;

9.   治疗时间1~99min可调,以1min为单位设定;

10. 输入功率:500VA;

11. 具备磁疗开路错误提醒;

12. 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

(1) 输入过流保护装置;

(2) 输出过流保护装置;

(3) 双重过温度保护装置。

13. 设备质保3年。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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