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临床需要,现对下列产品进行咨询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及供应商参与。
一、咨询论证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
1 | 一氧化氮控制仪 | |
2 | 脑功能监护 | |
3 | 超声骨密度测定仪器 | |
4 新生儿转运暖箱 | ||
二、报名要求
(1)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产品制造商报名并直销。
(2)除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外,其它医用设备(50万以下除外)须授权的区域总代理或省级总代理以上代理商(含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全国总代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报名并销售;竞争性商谈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提供技术支持。
(3)报名时提供设备(耗材)的规格型号须与招标(咨询论证会)现场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相一致。
(4)不符合上述条件其它形式的代理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5)近3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6)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3.咨询论证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须同时提供江西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平台中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最高限价,并在一览表中填写注明,同时提供江西省三级甲等医院价格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该设备在江西省内或其他省市三甲医院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产品的参数
(4) 投标产品价格一览表
(5) 投标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该设备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⑤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企业无违法违纪档案查询记录;
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该设备产品生产公司给经销公司授权;
三、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咨询洽谈。
四、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论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食堂八楼)。
七、联系电话:0791-88862286(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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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院区:
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
0791-88862216
青山湖院区:
南昌市青山南路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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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健康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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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湖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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